环境管理认证体系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由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以带来节能降耗、增强企业竞争力、赢得客户、取信于社会和公众等诸多好处,所以自发布之日起即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被视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由于ISO14001的推广和普及在宏观上可以起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节约和推动技术进步等作用,因此也受到了各[2] 国和民众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更加清晰和明确ISO14001标准的要求,ISO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04年11月15日颁布了新版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ISO9000标准之后推出的又一个管理标准。该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会制定,有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
ISO14000是ISO推出的*二个管理性系列标准,ISO/IEC颁布了个管理性系列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这一系列标准准一经颁布,立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反响。但是某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一开始认为自己的国家标准**ISO9000标准,没有及时等同转化,结果在国际贸易中吃了亏,以后积极参加这一系列标准的修订和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初阶段有成员国56个,目前已有90多个成员国参加。标准强调了生命周期思想的应用,对产品进行从摇篮到市场的分析,较全面地覆盖了当代的环境问题。从产品设计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人类不当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SCEMS*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ISO14000环境认证阶段审核,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相关文件送交SCEMS,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组织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二阶段审核,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荐注册。
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可以通过评审受审核方递交的有关证据完成,必要时,也可以实施现场跟踪验证。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而未能通过现场审核时,应在被审核方完成整改后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收费。
企业申请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首先要满足两大认证审核条件:1、已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运行良好。2、本年度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无严重**标排放情况。
在满足审核条件的基础上,再准备企业认证的相关申请材料。注意,企业要在预定的认证审核日期的一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简介;iso质量管理体系
2、认证申请书;
3、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监测报告及《申请认证组织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地理位置示意图;iso质量管理体系
6、区域平面示意图;
7、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示意图;
环境管理体系概述,包括:体系覆盖范围、体系运行时间、运行成效、内审及管理评审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