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的产品试图进入某一地区市场时,对方要求出示ISO14001环境认证证明。例如:北京公司向欧洲市场入口移动电话时,欧洲要求公司必须通过ISO14001认证。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成为代表企业形象的重要因素,已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甚至国内市场的条件,因此有人把14001称为绿色通行证。很多获得认证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以此来表明本企业对环境的贡献,从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是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系管理的重要内容。体系的十六个管理要素之中,与遵守环境法规要求紧密相关的就有九个要素。包括:环境方针中承诺、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识别,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培训、信息交流、法规符合性的定期监测以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等。因此企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以从体系上保证企业能持续、有效的遵守法律法规,较大的丰富了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手段。体系的管理下使遵守环境法规戍为企业自觉的行为。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ISO9000标准之后推出的又一个管理标准。该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会制定,有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
ISO14000是ISO推出的*二个管理性系列标准,ISO/IEC颁布了个管理性系列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这一系列标准准一经颁布,立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反响。但是某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一开始认为自己的国家标准**ISO9000标准,没有及时等同转化,结果在国际贸易中吃了亏,以后积极参加这一系列标准的修订和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初阶段有成员国56个,目前已有90多个成员国参加。标准强调了生命周期思想的应用,对产品进行从摇篮到市场的分析,较全面地覆盖了当代的环境问题。从产品设计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人类不当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SCEMS*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ISO14000环境认证阶段审核,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相关文件送交SCEMS,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组织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二阶段审核,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荐注册。
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可以通过评审受审核方递交的有关证据完成,必要时,也可以实施现场跟踪验证。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而未能通过现场审核时,应在被审核方完成整改后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收费。
ISO14000认证标准是在当今人类社会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海洋污染等)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其基本思想是引导组织按照PDCA的模式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从到每个职工都以主动、自觉的精神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环境绩效,进行有效的污染预防,终实现组织的良性发展。该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环境。
ISO14000系列环境认证标准是为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而制定的。它是通过一套环境管理的框架文件来加强组织的环境意识、管理能力和**措施,从而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它目前是企业自愿采用的标准,是企业的自觉行为。在我国是采取第三方独立认证来验证公司对环境因素的管理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绩效的目的,满足相关方要求的同时,满足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